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?
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如下:
1.侵犯的客体不同。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;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用法权。
2.客观表现不同。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法是侵占;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法是挪用,即未经合法批准可能可而擅自挪归自己用或者借贷给别人。
3.主观上不同。挪用公款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获得本单位资金的用法权;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获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。
2、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
找法网提醒你,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:
1.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。犯罪对象,是单位所有些各种财物,包含有体物与无体物;已在单位控制中的财物与应归单位收入的财物。
2.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借助职务上的便利,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些行为。
3.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,即只能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中不具备国家员工身份的职员。
4.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,并且具备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。
犯职务侵占罪如何判刑
有职务侵占罪的处罚: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
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,借助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国有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职员和国有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、企业与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职员有前款行为的,根据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、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